裕阳法治微课堂
一月一主题
划重点!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落地,企业这些合规风险千万别踩线!
上一期,裕阳公司“一月一主题”法治微课堂聚焦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为大家拆解了新法核心要点,本期将结合新法要求,聚焦企业经营中最易踩线的合规风险模块,手把手教大家守住经营合规底线!
风险一:数据与信息安全风险(新法第56条)
核心风险点:员工出售客户电话、消费记录等信息;企业未加密存储敏感信息导致泄露等)。
合规提示:严格遵循“最小必要”原则收集信息,可制定《信息安全管理办法》,建立信息存取审批制度,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并签订承诺书,过期信息需彻底销毁(电子信息永久删除,纸质资料粉碎)。
风险二:生产作业安全风险(新法第46、50条)
重点场景:高空作业(建筑、装修)未设警示标识和防护栏;违规使用无人机开展业务;午间(12:00-14:30)、夜间(22:00-6:00)施工产生噪音扰民。
合规提示: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全覆盖防护措施,无人机飞行前提前申请空域并留存记录,合理规划施工时间,避免噪音干扰他人生活,主动配合物业及相关部门的劝阻调解。
风险三:对外合作与宣传合规风险(新法第70条及关联条款)
风险提示:针对国企对外合作、品牌宣传场景,重点排查三类违规行为。①合作推广中虚假宣传,如夸大项目成效、虚构合作资质、误导公众对企业业务范围的认知;②与合作方串通,以不正当方式获取项目资源,未达到刑事标准的,将按新法处以拘留罚款;③违规发布宣传内容,包括使用敏感词汇、未经审核的政策解读,或泄露未公开的合作信息。
合规提示:建立宣传内容三级审核机制,对外发布的文案、视频、海报等需经法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确认,杜绝虚假宣传;规范合作洽谈流程,留存合作意向书、沟通记录等资料,严禁串通围标、不正当竞争;明确宣传人员岗位职责,严禁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,守住宣传合规底线。
风险四:公文证件与职务行为合规风险(新法第61、62、63条)
核心风险:招摇撞骗类行为,包括员工对外业务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军警人员,或盗用、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、洽谈业务;公文证件印章违规,如伪造、变造公司及政府部门公文、印章,出租出借公司证件供他人非法使用,买卖假资质证明用于项目申报等。
合规提示:①规范员工对外履职行为,严禁冒充身份、冒用公司名义办事,对外授权需留存书面文件;②强化公文证件印章管理,实行“专人保管、审批领用、用后归还”制度,定期开展印章核验,严防伪造、冒用、出借等行为。
后续,公司将持续通过「法治微课堂」解读法律法规、梳理合规风险,助力企业合规经营。
温馨提示
文明饮酒,平安过年。
节日期间欢聚小酌,不劝酒、不灌酒、不斗酒,共同饮酒人应尽到提醒、劝阻、照顾、护送及通知家属等安全注意义务,避免因饮酒不当引发意外,切实履行法律责任,守护自身与他人平安健康。
供稿|法务审计部
一审一校|钟 影
二审二校|赵 全
三审三校|王 韬